全過程污染防控合規管理
針對生產全流程的污染物排放,需要落實分環節管控要求:
污染物排放管控
大氣污染:若涉及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生產活動,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條要求,在密閉空間/設備開展作業,按規定安裝并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對易揚塵物料落實密閉、圍擋、覆蓋等防控要求。法規
水污染: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條要求,確保排放不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與總量控制指標;嚴禁通過滲井、暗管、篡改監測數據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污,向集中污水處理設施排放的工業廢水必須按要求預處理達標。法規
固體廢物:產生危險廢物的,必須落實分類收集、規范貯存要求,全程留存轉移聯單,僅委托有對應資質的單位處置,不得擅自傾倒、堆放。
臺賬與監測管理
根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排污單位應當建立環境管理臺賬記錄制度,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格式、內容和頻次,如實記錄主要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排放濃度、排放量,環境管理臺賬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同時需要做到:法規
重點排污單位按規定安裝使用監測設備,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原始監測記錄完整留存;
發生污染物超標等異常情況時,立即采取減排、整改措施,如實記錄并時間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
若企業未建立有效環保合規體系,出現環保違法行為,將面臨多重法律后果:
行政層面:違法排放污染物被處罰后拒不改正的,會被按日連續處罰,罰款金額可累計至百萬元以上;還可能被責令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甚至被責令停業、關閉,直接責任人員還可能面臨行政拘留。
刑事層面:若違規排放污染物達到刑事立案標準,企業及直接責任人員會被追究污染環境罪的刑事責任,面臨罰金、有期徒刑等處罰。
民事層面:若造成生態環境損害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失,還需要承擔生態修復費用、侵權賠償責任。
重點行業監管。將電鍍、印染、電子制造、汽車維修、化工、有色金屬冶煉、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利用等行業列為重點監管對象,相關單位需定期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完善環境風險防控措施,規范危險廢物貯存、轉移、處置全流程管理,堅決防范突發環境事件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