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發泡膠南沙報關海運出口迪拜 — 完整操作指南
一、首先確認:發泡膠的危險品分類
發泡膠(聚氨酯泡沫填縫劑/噴霧型)因含有丁烷、丙烷等易燃推進劑,屬于第2.1類危險品(易燃氣體/氣溶膠):
項目 內容
UN編號 UN 1950(氣溶膠)或 UN 1075(液化石油氣),具體以MSDS為準
危險類別 Class 2.1
包裝要求 必須使用 UN認證包裝,外箱貼大危標+海洋污染標記
是否需要船邊直裝 ? 是,2.1類屬于需船邊直裝的品類,不落地、不進普通倉庫
關鍵步:必須先拿到英文版MSDS(16項完整),由專業機構出具危險品鑒定報告,確認UN編號和危險等級后才能啟動訂艙。
二、南沙港危險品出口完整流程(海運)
根據南沙港操作規范,整個流程約需 10~15個工作日,時間節點如下:
步:訂艙(提前10個工作日)
向船公司提交以下資料申請危險品艙位:
序號 資料名稱 說明
1 海運托書 注明中英文品名、箱型、CLASS 2.1、UN NO.、包裝方式
2 英文MSDS 16項完整,含成分、理化性質、應急處理、運輸規定
3 危包證(危險品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 掃描件,不同品名一對應
4 危險品包裝性能鑒定結果單 證明包裝符合標準
5 船公司危險品訂艙申請表 含裝箱證明等
船公司審批通過后出具 預配信息(SO),包含:船名、航次、提單號、中轉港代碼、截危申報時間等。
第二步:海事申報(提前7個工作日,即截危申報前48小時)
向南沙海事局提交:
資料 說明
危險品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 正本
危險品貨物申報單(DGD) 詳細列明品名、數量、包裝、UN編號、危險類別
報關委托書 —
裝箱證明書 —
貨申報截止時間 = 開船前48小時,發泡膠屬于船邊直裝,必須在此之前提箱。
第三步:報關(提前3天)
提交南沙海關:
資料 說明
出口報關單 含申報要素
商業發票(Invoice) 品名、數量、金額準確
裝箱單(Packing List) —
報關委托書 —
核銷單 —
DGD + MSDS + 危包證 危險品專用文件
貨物情況說明書 —
海關審核 → 現場查驗(包裝完好性、標識清晰度)→ 抽樣檢測(如需要)→ 放行
第四步:裝箱進港(船開前3天)
要點 說明
拖車要求 必須使用具有危險品運輸資質的車隊
裝箱要求 集裝箱四周貼大危標(第2.1類標志),如有泄漏風險貼海洋污染標記,拍照取證
進港方式 2.1類船邊直裝 → 貨物送至南沙危險品庫 → 船到后直接吊裝上船,全程不落地
還箱碼頭 按SO上指定還箱
第五步:裝船出運 → 提單確認(船開前2天)
船公司提供提單確認件 → 確認無誤 → 簽發正本提單 → 貨物離港。
三、迪拜(阿聯酋)目的港清關要求
項目 要求
關稅 阿聯酋對大多數商品免進口關稅,但危險品可能收取額外費用
進口許可證 ?? 出口前需確認收貨人是否已取得阿聯酋危險品進口許可證
清關文件 MSDS、商業發票、裝箱單、提單、DGD、危險品聲明
標簽要求 必須符合 IMDG + UN標準,阿聯酋海關標簽審核嚴格
增值稅 標準5% VAT(如適用)
自由貿易區 如貨物進入迪拜自由貿易區(如JAFZA),可享免稅/減稅
建議:提前讓迪拜收貨人確認是否能清關危險品,部分阿聯酋港口對2.1類氣溶膠有限制。
核心注意事項(避坑清單)
序號 注意事項 后果
1 MSDS必須16項完整,品名/成分與實際貨物一致 信息不符 → 海關扣貨+罰款
2 包裝必須UN認證,外箱貼正確危標 包裝不合規 → 船公司拒裝
3 截危申報時間 = 開船前48小時,發泡膠是船邊直裝 超時 → 甩柜,產生額外費用
4 拖車必須用有危險品資質的車隊 無資質 → 海關處罰
5 提前確認迪拜收貨人有危險品進口許可 無許可 → 目的港扣貨/退運
6 購買運輸保險 2.1類易燃品運輸風險高
7 HS編碼以3506(發泡膠類)為主,確認是否需要備案 未備案 → 清關延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