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漆(通常為 3 類易燃液體,UN 1263)從廣州南沙港海運出口至馬來西亞巴生港,全程核心在于 危險品資質齊全、海事申報及時、單證嚴格一致、巴生港西港接危險品拼箱。全程時效約 7–10 天(南沙出口 2–3 天 + 海運 3–4 天 + 巴生清關 2–3 天)。
一、出口前合規準備(出貨前 7–10 天)
1. 貨物屬性確認
危險分類:防火漆 → 3 類(易燃液體),常見 UN 1263,HS 編碼多為 3208 或 3209 開頭。
閃點:必須明確(一般 >23℃ 才能正常接載)。
鑒定:
委托 CNAS 認可機構(廣州 / 上海化工院)
出具:
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
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
2. 必備資質(發貨人)
進出口經營權、海關收發貨人備案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如涉及)
生產企業需 危險品生產 / 登記證
3. 核心單證清單
(1)危險品專項文件(缺一不可)
中英文 16 項 MSDS(符合 GHS/IMDG)
危包證(《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
包裝必須帶 UN 標記(如 UN 1A1 鋼桶)
危險品貨物申報單 DGD
FORM E 原產地證(中國 - 東盟,可 0 關稅)
(2)基礎貿易文件
商業發票(注明 UN 編號、CLASS、閃點、HS)
裝箱單(凈重 / 毛重 / 件數 / 尺寸)
外貿合同(含馬來西亞買方稅號 MST)
報關委托書、申報要素
4. 包裝與標識要求
包裝:UN 認證閉口鋼桶 / 塑料桶,強度 II 級包裝 為主
外箱 / 桶必須貼:
3 類易燃液體菱形標志
UN 編號、正確運輸名稱
海洋污染標(如適用)、GHS 警示標簽
拼箱必須 打托盤、纏膜、加固,單件 ≤400kg
二、南沙港出口操作流程
1. 訂艙(提前 10–14 天)
航線:南沙 → 巴生港 西港(Westport)
注:巴生北港不接危險品拼箱
直航:3–4 天,周多班(中遠、中海、CMA、OOCL)
向危險品貨代提供:
托書(注明 UN 1263、CLASS 3、PG II、閃點、是否海洋污染)
MSDS、危包證掃描件、DG 申請表
船公司審核 → 放 SO(裝貨單),注明截危申報、截關時間
2. 送貨進倉(截貨前 2 天)
送至南沙 危險品專用倉庫
送貨隨車帶:中文 MSDS、進倉單、應急卡
倉庫稱重 / 丈量、核對包裝標識、按 IMDG 隔離存放
3. 海事危申報(開船前 5–7 天,關鍵節點)
貨代代向 廣州南沙海事處 申報:
危包證、MSDS、裝箱證明書、適運申報單
獲批 → 海事回執(Y/G 單號),無此單 不能進港裝船
4. 出口報關(單一窗口)
提交:發票、箱單、合同、危包證、鑒定報告、FORM E
報關單注明:UN 1263、3 類、包裝類別、閃點
海關抽查(低概率)→ 放行
5. 裝船與出運
按隔離要求裝柜,貼 DG 危險品標識
裝船 → 開船后 1–2 天 出提單(正本 / 電放)
提單必須顯示:UN No.、Class、DANGEROUS GOOD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