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清:出口國清關(報關) + 目的國清關(進口申報)。
雙清到門:在雙清基礎上,再含國內提貨、國際運輸、目的國末端派送,全程門到門。
雙清包稅與雙清不包稅的核心共性是:均包含「出口國報關清關 + 目的國進口清關的全套手續辦理」,這是 “雙清” 的基礎定義。
兩者核心本質區別是:目的國進口環節的關稅、增值稅、消費稅等法定稅費,是否包含在物流報價內、由誰承擔支付責任,以及對應的貿易責任邊界、風險劃分、合規路徑完全不同。
海運整柜(FCL,大宗貨)
計費規則:按柜型一口價全包,下表為標準商業地址參考,偏遠地址、超重貨需額外加價。
表格
目的國基本港 20GP 小柜參考價 40HQ 高柜參考價
東南亞(曼谷 / 胡志明 / 新加坡) 1.8 萬 - 2.8 萬元 2.8 萬 - 4 萬元
美國美西(LA/LB) 4 萬 - 6 萬元 6 萬 - 9 萬元
美國美東(紐約 / 薩凡納) 5 萬 - 7 萬元 7 萬 - 10 萬元
歐盟(漢堡 / 鹿特丹) 4.5 萬 - 7 萬元 7 萬 - 10 萬元
中東迪拜 3.5 萬 - 5 萬元 5 萬 - 7.5 萬元
敏感貨加價規則(普貨基礎上浮)
敏感貨需走專屬合規專線,價格在同渠道普貨基礎上按品類階梯加價,核心參考如下:
內置電 / 配套電產品(耳機、小家電等):上浮 20%-50%
化妝品、日化品、無風險液體粉末:上浮 50%-
食品、保健品、茶葉、成人用品:上浮 80%-150%
品牌貨、帶磁產品、醫療器械:上浮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