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操作流程(以海運為例)
國內段
訂艙、拖車 / 上門提貨
貨代整理單證(發票、箱單、報關單、產地證等)
完成出口報關,貨物裝船 / 裝機
國際段
海運 / 空運 / 陸運至目的港 / 機場
目的國段
貨代憑提單換單、辦理進口清關
配合海關查驗(若被抽中)
DDP 模式下代繳關稅 / 增值稅
清關放行后末端派送到指定地址
合規與稅務抵扣的核心差異
這是企業用戶最核心的決策點。雙清不包稅用收貨人自有稅號清關,海關出具以收貨人為抬頭的正式稅單,在歐盟、東南亞、澳洲等絕大多數國家,企業可憑稅單完成增值稅進項抵扣,高貨值、高頻發貨的企業,長期抵扣收益非常可觀。
而雙清包稅幾乎都用貨代稅號清關,稅單抬頭為清關主體,收貨人無法拿到可抵扣的合規稅單;同時,低價包稅渠道常通過低報貨值、混報品名壓低成本,一旦被海關稽查,貨物會被扣罰,嚴重時還會將收 / 發貨人列入海關黑名單,影響后續進出口。
責任與風險劃分差異
雙清包稅(DDP)是國際貿易中賣方責任的術語,貨代要負責到貨物完稅后送到收貨人指定地址,只要貨主提供的貨物信息、資料真實合規,中間的海關查驗、稅率上漲、審價補稅等所有費用和風險,均由貨代承擔,貨主幾乎零清關風險。
雙清不包稅(DAP)的責任邊界,是貨代負責把貨物送達指定地址、完成清關手續辦理,但進口環節的稅費、以及因稅費、進口資質產生的所有問題,均由收貨人承擔。
敏感貨加價規則(普貨基礎上浮)
敏感貨需走專屬合規專線,價格在同渠道普貨基礎上按品類階梯加價,核心參考如下:
內置電 / 配套電產品(耳機、小家電等):上浮 20%-50%
化妝品、日化品、無風險液體粉末:上浮 50%-
食品、保健品、茶葉、成人用品:上浮 80%-150%
品牌貨、帶磁產品、醫療器械:上浮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