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 認可(常稱 “CNAS 認證”)核心指南
首先要明確:嚴格來說這是認可而非 “認證”(認可針對機構能力,認證針對產品 / 體系符合性),由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 實施,是我國合格評定認可機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設立并獲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CNCA)授權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
自愿性(法律法規特別要求的領域除外,如生物、海關檢驗等);CNAS 是 ILAC、IAF、APLAC 成員,認可結果通過多邊互認協議(MRA)在全球多數國家 / 地區等效承認。
CNAS 與 CMA(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的關鍵區別
項目 CNAS 認可 CMA 資質認定
性質 自愿性,國際互認 強制性,僅國內有效(法律規定)
依據 ISO/IEC 17025 等國際標準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及相關標準
適用對象 實驗室、檢驗機構、認證機構 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檢驗檢測機構
結果用途 國際通用,科研、出口等 國內官方認可,用于產品質量監督、司法鑒定等
管理體系文件與運行證明(核心評審項,需滿 6 個月有效運行)
體系文件全套:質量手冊(含方針、目標、組織結構、職責權限)、程序文件(文件控制、內審、管理評審、不符合項、糾正措施等 20 + 份,附流程圖)、作業指導書(SOP,含檢測 / 校準方法、采樣、不確定度評定、設備操作)、記錄表格模板;版本號一致,有修訂歷史
運行記錄:內部審核報告 + 檢查表 + 不符合項整改記錄、管理評審報告 + 紀要 + 改進計劃、體系試運行 6 個月以上的完整記錄(文件發放、培訓、設備維護、環境監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