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性(法律法規特別要求的領域除外,如生物、海關檢驗等);CNAS 是 ILAC、IAF、APLAC 成員,認可結果通過多邊互認協議(MRA)在全球多數國家 / 地區等效承認。
標準流程
準備階段:體系建設→試運行→內部審核 + 管理評審→能力驗證 / 測量審核
申請受理:提交申請書 + 證明材料(法人證明、場所文件、人員資質、設備清單、體系文件等),繳納申請費,CNAS 審查并決定是否受理
文件評審:CNAS 對質量手冊、程序文件、記錄等進行評審,提出整改要求
現場評審:評審組到現場核查,包括設施環境、設備狀態、人員操作、記錄完整性等,出具評審報告并提出不符合項
整改與批準:機構限期整改,CNAS 復核合格后,批準認可并頒發認可證書,列入認可名錄
后續監督:定期監督評審、復評審、擴項評審,維持認可資格
補充材料與合規附件(現場評審備查,缺項影響進度)
環境控制記錄:溫濕度 / 潔凈度監控日志、設施維護記錄、與防護措施文件
外部服務管理:外部供應商評價記錄、分包協議(如需)、試劑 / 耗材驗收記錄
其他:能力范圍附錄(參數列表、方法編號、溯源證據)、質量控制計劃與實施記錄、不符合項處理案例、客戶投訴與反饋記錄
常見風險點與應對
體系運行不足 6 個月或內審 / 管評不完整:提前規劃,確保運行周期和評審頻次達標
能力驗證結果不滿意:提前參加,結果不理想及時分析整改并重新參加
文審 / 現場評審不符合項整改不徹底:建立閉環整改機制,確保原因分析到位、措施有效、驗證充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