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冊需準備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宜: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東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股東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4、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 6、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注:住所使用證明材料的準備,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若是自己房產,需要房產證復印件,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 (2)若是租房,需要房東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房東的身份證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和租金發票; (3)若是租的某個公司名下的寫字樓,需要該公司加蓋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該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雙方簽字蓋章的租賃合同,還有租金發票。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提交材料。在通過核名環節后,創業者需確認好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范圍,并攜帶公司注冊具體所需材料,前往所屬區域工商部門進行工商交件。若材料無誤,經審核通過后便會領取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核準公司名稱。在該環節,創業者需事前商量、確定好公司類型、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然后攜帶提前準備好的3-5個符合政策要求的公司備選名稱前往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核名通過則收到《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核名失敗則需要重新核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