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領域的項目建設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建設工程招標按照標的內建設工程監理招標容可分為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招標、建設項目總承包招標、工程建設施工招標以及建設項目供貨招標等。以工程建設施工招標的項目為例,整個項目分為多個階段,一般分為招標投標階段、施工階段、質量保修階段等。
為保證建設工程合同的順利履行,工程保證擔保覆蓋項目全生命周期,根據項目各階段的不同特點分別設有不同的擔保產品,按產品用途分類,主要有投標保函、履約保函、預付款保函、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質量保函和支付保函等。
建設工程的預付款,一般在項目進場前后由發包人預先支付一定數額的工程款供承包人周轉使用,通常是為了推動項目的進行,減輕承包人的資金壓力。為防止工程承包人挪作他用或攜款而逃,發包人通常要求承包人提供等額的預付款保函。當承包人出現上述違約情況時,發包人可以向擔保人索賠,彌補自己的損失。
質量保函是指由擔保人為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保證承包人按照工程合同的約定,在工程建設期及保修期間出現質量缺陷時及時進行糾正和維修的保證擔保。質量保函的有效期應覆蓋工程缺陷責任期,質量保函本質上是履約保函的一種延續,有效期一般為工程缺陷責任期2年。質量保函通常在完工或竣工驗收后提供,作為此前扣留的質量保證金的置換,保函金額和質量保證金的金額相同,通常為合同價的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