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舉辦者:社會組織或者個人。
二、決策機構:決策機構少5人組成,數量為單數。
三、監督機構:可以只設1名監事。
四、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應當由決策機構負責人或者校長擔任。
五、校長(行政負責人):大學??萍耙陨蠈W歷,年齡不超過70周歲,且不得兼任其他培訓機構或學校的校長。
六、工作人員:
1、專職管理人員應不少于3人,關鍵管理崗位實行親屬回避制度。財務管理人員應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會計和出納有會計資格證,會計和出納不得兼任。
2、培訓機構師生員工人數少于100人的至少配備1名專(兼)職安保人員。
3、專職教師不少于2人,有對應科目的教師資格證。
4、專職教學、教研人員不低于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
5、不得聘用中小學和幼兒園在職教師(含教研人員)。
6、需提供所有人員無犯罪證明+資格證+身份證。
七、資金:辦學資金應不低于30萬元,且須實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