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辦理ODI備案有哪些不良影響
1、資金進出受限
完成備案后,企業能夠以合法合規的方式實現資金出/入境,否則資金將無法通過銀行合法匯出,未來境外主體的利潤紅利返程亦會受限。
2、無法完成返程投資
若境內企業的境外子公司擬返程投資大陸企業,如果沒有辦理ODI備案手續,則無法完成返程投資。
3、無法享受政府補貼和獎勵
若未辦理ODI備案手續,境內企業無法享受我國政府相關補貼和獎勵,包括境外知識產權糾紛和“兩反一保”應訴補貼等。
4、被責令改正
如果投資方沒有按照規定進行備案,有可能會被相關機構責令改正,并要求進行相應的整改。
5、罰款
如果投資方違反了相關法規,相關機構有權處以罰款,罰款數額根據違規情況嚴重程度而定。
6、處理不予批準申請
投資方沒有按照規定進行備案的話,相關機構可能會拒絕或者延遲處理投資申請。
ODI備案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以往的ODI備案實操案例,大部分通過審核的企業基本滿足以下四個申請條件:
1. 符合“境外投資”定義:
境內企業通過新設、并購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擁有非金融企業或取得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及其他權益的行為。
2. 主體和成立時間符合要求:
主體需要為我國境內依法成立的企業。但是,成立時間不滿一年的企業,無法提供完整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的,一般無法通過審批部門的核準或備案。
3. 股東背景、資金來源、投資要求真實性要求:
無法具體說明境內股東或合伙人背景、資金來源(例如:自有資金、銀行貸款、以募集資金等合規方式獲取的資金)以及境外投資項目真實性的,很難通過審查。
4. 財務要求:
近一年獨立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能出現虧損;凈資產回報率高于5%,同時資產負債率低于70%。
ODI備案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
境外投資備案(ODI)所需的材料主要有:
營業執照副本(境內);
外方公司章程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