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主體控制且本項目涉及的境外企業情況
如果項目不僅涉及投資主體直接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等,還涉及投資主體通過其控制的境外企業投入資產、權益或提供融資、擔保的,則說明該境外企業情況。
該境外企業情況主要包括:
1.基本信息:包括企業名稱、注冊地、經營范圍、注冊資本等信息,以境外企業有關注冊登記文件(如成立證書)為準。
ODI備案不僅作為企業境外投資或境外上市的合規途徑之一,更可以為企業帶來系列的便利和優勢。
順利備案后,企業能夠以合法合規的方式完成境內資金出境,以及保證后續境外資金順利返程回國。
同時,打通境內外資產流通的合法渠道后,有利于境內外企業優化資源配置,更好地幫助企業成功在境外上市。
此外,新設立的終目的企業還可以享受境外的稅收優惠,節約企業運營成本。
境內居民以境內外合法資產或權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資前,應向外匯局申請辦理境外投資外匯登記手續”;
第七條規定:
“特殊目的公司完成境外融資后,融資資金如調回境內使用的,應遵守中國外商投資和外債管理等相關規定。返程投資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應按照現行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規定辦理相關外匯登記手續,并應如實披露股東的實際控制人等有關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