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的優點: 對承包方或供貨方:減少由于繳納現金保證金引起的長時間資金占壓,獲得資金收益;與繳納現金保證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資金得到優化配置;權益得到更好地維護。對業主或買方:合理制約承包人、供貨方行為,良好維護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煩瑣,提高工作效率。
工程建設領域僅存的四個保證金之一,其核心作用是施工項目中,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后,為保障乙方按質按量進行工程實施,而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證金。根據《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預付款保證金可以采用銀行保函的形式繳納。
適用范圍非常廣泛,可用于任何項目中對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擔保的情況,常見用于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 在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中,業主或買方為避免承包方或供貨方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貨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履約保函是現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
履約保函辦理程序: 申請人向銀行申請開立保函并提供有關資料; 銀行進行調查、審查; 簽定協議,落實保證金或反擔保; 開立履約保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