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保函作用 1、對出租方 ·便利了租賃合約的執行; ·獲得了及時收回租金的保障。 2、對承租方 ·有利于承租方取得設備使用權; ·獲得資金融通、促進資金周轉。
租賃保函是保證人應承租人的要求,向出租人開立的保證,承租人按照合同的規定支付租金,否則將由保證人進行賠付的書面保證文件。租賃保函的金額應與租金及相應的利息相等,一般自承租人收到租賃設備并驗收合格后生效,至承擔人支付完全部的租金或雙方的時期失效。
預付款保函(advance payment guarantee)承包人要求銀行向業主(發包人) 出具的保證業主所支付的工程預付款用于實施項目的一種信用函件。擔保銀行應為業主所接受。如承包人不履約,業主可憑保函向擔保銀行索賠。
銀行保函(Bank guarantee)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信用保證書”,簡稱“保證書”,銀行作為保證人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文件。銀行保證被保證人未向受益人盡到某項義務時,則由銀行承擔保函中所規定的付款責任。保函內容根據具體交易的不同而多種多樣,在形式上無一定的格式,對有關方面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處理手續等未形成一定的慣例。遇有不同的解釋時,只能就其文件本身內容所述來作具體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