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事人申請財產保全時自己無法提供擔保物,又無第三人為其提供擔保時,為了推進案件的順利進行,降低法院的保全責任與風險,加快結案效率,律師可以建議或代理當事人向保險公司申請“訴訟保函擔保業務”,由承保的保險公司為其出具一份書面的擔保函,經人民法院審查以后一般即可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訴訟保函是指在民事訴訟中,被告方為了保證訴訟效力,向法院出具的一種書面保證證明文件。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原告方的訴訟利益,降低訴訟風險。通常情況下,被告方會在訴訟保證金的基礎上,向法院提供訴訟保函,以便在訴訟中保證自身的責任。
如果約定了雙倍返還或具有定金獨特屬性的內容,符合定金法則,則是定金;如果沒有出現"定金"字樣,也沒有明確約定適用定金性質的處罰之類的約定,已經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錢質。約定了履約保證金卻又沒有交納的,關于履約保證金的約定成立但不發生法律效力(因為,質押合同也是實踐性合同,必須以交付為生效條件)。
履約保函 Performance Guarantee,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主方支付一筆約占合約金額5%~10%的款項。履約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