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運輸又稱飛機運輸,簡稱“空運”,它是在具有航空線路和飛機場的條件下,利用飛機作為運輸工具進行貨物運輸的一種運輸方式。航空運輸在我國運輸業中,其貨運量占全國運輸量比重還比較小,主要是承擔長途客運任務,伴隨著物流的快速發展,航空運輸在貨運方面也將會扮演重要角色。
航空運輸的貨物重量按毛重計算。計算單位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按1公斤算,超過1公斤的尾數四舍五入。非寬體飛機裝載的每件貨物重量一般不超過80 公斤,體積一般不超過40 * 60 * 100厘米。 寬體飛機裝載每件貨物重量一般不超過250公斤。體積一般不超過250 * 200 * 160厘米. 超過以上重量和體積的貨物,由西北公司依據具體條件確定可否收運。每公斤的體積超過6000立方厘米的貨物按輕泡貨物計重。輕泡貨物以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計量。
托運人要求包用飛機運輸貨物,應填交包機申請書,經承運人同意接受并簽訂包機運輸協議書以后,航空包機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簽訂協議書的當事人,均應遵守民航主管機關有關包機運輸的規定。
托運人對運輸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包裝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托運人應當根據保證運輸的原則,按貨物的性質和承載飛機等條件包裝。凡不符合上述包裝要求的,承運人有權拒絕承運不符合規格的貨物。
托運人有責任填制航空貨運單。托運人對貨運單所填各項內容的正確性、完備性負責。由于貨運單所填內容不準確、不完全,致使承運人或其他人遭受損失,托運人負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113條和第114條規定,托運人應當填寫航空貨運單正本一式三份,連同貨物交給承運人。航空貨運單不符合規定或航空貨運單遺失,不影響運輸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