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意思是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機構借錢給用錢的單位或個人,一般規定利息、償還日期。 [2] 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還款方式 1、按所簽的貨款合同規定分月等額償還貸款。客戶應于貸款合同規定的每月還款日前主動在其購房儲蓄帳戶上存足其每月應還的貸款本息,由銀行扣收每月應還款; 2、提前還款:客戶應提前一個月向銀行提出申請,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限的同期利率執行。 償還貸款的計算 個人住房貸款的償還,貸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內的,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實行等額還款法,按月分期歸還貸款本息。 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在征得貸款人同意后,可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可選擇以下兩種方式: (1)全部提前還款 借款人可申請將未歸還的貸款本息一次全部提前歸還。 (2)部分提前還款 借款人申請部分提前還款,將整個貸款期限內的若干期應歸還的貸款集中在一期進行歸還。對余下未歸還的貸款可采取縮短原約定貸款歸還期限,或原約定貸款歸還期限不變,將月還款額減少的方式辦理。
能否得到支持的不同情形 A.沒有約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利息約定不明的,分為兩種情況。屬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外,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A.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B.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