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及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公民; 2、交齊首期購房款(不低于購房總額的30%);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以所購房產作為借款抵押。 1.必須有抵押物才能貸款,而且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總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2; 2.有長期穩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貸款本息的收入來源; 3.擔保人; 4.提供的資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房地產權證以及擔保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銀行需提供的有關資料。 還要支付律師見證費、抵押登記費、抵押房產的保險費、房產的評估費等。
只要您保持和擁有良好的個人資信,就可免擔保獲得一定額度的銀行貸款。對符合特定準入客戶條件的客戶,還可享受更多優惠服務。 ☆申請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4、在國家信用記錄上沒有不良記錄; 5、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能否得到支持的不同情形 A.沒有約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利息約定不明的,分為兩種情況。屬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的借貸外,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計付利息的上限 A.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B.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C.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后將利息計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后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后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按照前述方法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后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初借款本金與以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