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葬區或土葬改革區的死亡人員,其家屬要及時與當地殯葬管理部門聯系,由殯葬管理部門按照衛生部、公安部、民政部憑衛生、公安部門開具的《居民死亡殯葬證》辦理運尸手續,并依據當地殯葬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火化或土葬。尸體的運送,除特殊情況外,必須由殯儀館承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承辦;
各地衛生、公安、鐵路、交通、民航等有關部門,要協助民政部門管好尸體運輸工作。醫療機構要積極協助殯葬管理部門加強對醫院太平間的尸體管理。嚴禁私自接運尸體。對患有烈性傳染病者的尸體要進行檢疫,并督促死者家屬在24小時內報告殯葬管理部門處理。
在總個過程中,需要注意遵守當地的習俗和規定。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區對異地運送遺體的規定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進行操作前需要了解當地的相關法規。同時,還需要尊重逝者的尊嚴和家屬的意愿,確保整個過程能夠順利進行。
根據本地殯葬管理相關要求開展遺體火化或埋葬。尸體的運輸,除特殊情況外,由賓儀館籌辦,企業和自己不可私自籌辦。凡外地死亡,其尸體正常情況下就地原則盡早解決。若有特殊情況須經運到別的地區,家屬要向縣之上殯葬管理部門提交申請,經允許出示說明后,由殯儀館特種車輛運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