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有銀行擔保,所以銀行對委托開據銀行承兌匯票的單位有一定要求,一般情況下會要求企業存入票據金額等值的保證金至票據到期時解付,也有些企業向銀行存入票據金額百分之幾十的保證金,但必須銀行向企業做銀行承兌匯票授信并在授信額度范圍內使用信用額度,如果沒有銀行授信是沒有開據銀行承兌匯票資格的。
票據優點
1.對于賣方來說,對現有或新的客戶提供遠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銷售額,提高市場競爭力。
2.對于買方來說,利用遠期付款,以有限的資本購進更多貨物,限度地減少對營運資金的占用與需求,有利于擴大生產規模。
3.相對于貸款融資可以明顯降低財務費用。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出票人簽發的,由銀行承兌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它組織;
(二)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三)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提示承兌是匯票中特有的票據行為。
銀行承兌匯票可以在出票時向付款人提示承兌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時,必須向付款人出示匯票,否則付款人可予以拒絕。并且這種拒絕不具有拒絕承兌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為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