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報專業
1、建筑工程 2、建筑施工 3、結構 4、建筑設計 5、建筑安裝 6、建筑裝飾 7、土木工程 8、工程管理 9、巖土工程 10、公路工程 11、城市規劃 12、暖通 13、市政工程 14、工程測量 15、給排水16、道路與橋梁 17、工程概預算 18、環境藝術 19、環境工程 20、水利水電 21、園林 22、機械工程 23、電氣工程 24、建筑電氣 25、通信工程 26、電子信息工程 27、計算機 28、機電工程 29、化學工程30、建筑設計等專業。
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是對個人實力的認可和榮譽的證明,是建筑行業急需的專項人才,特別是企業辦理各類資質和項目招標,都需要聘用相當數量的職稱人員。
評定流程
1、安排
自每年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文件下發后,由相關部門對申報人員領取并填寫的各種表格進行初步審核,并統一上報時間。
2、申報
要求申報人員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現任專業技術職務的業績總結,所需要上報的評審材料要重點突出、條理清晰、規范整齊、保證質量,并按規定加蓋單位的公章。
3、審核
相關部門認真審核專業技術人員申報的各種材料,特別對申報高級職稱和重點專業的人員,嚴格把關,保證上報材料的質量。
4、上報
按照各專業評審委員會接收材料的時間要求,由相關部門準時分送到各對口專業評委會或相關部委人事部門。
5、公示
按各專業部門公示時間,在相應人事局或人事廳網站公示!忘各申報人員及時查詢,保證評審公正性,公平性。
6、證書發放
證書下來之后,關注通知查詢、領取證書。
取得職稱的方法
1、初定職稱
取得規定的學歷,并且所學專業與申報專業一致的朋友,畢業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定的年限可以直接認定初級或中級職稱。
2、評審職稱
職稱評審是指已經經過初次職稱認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在經過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職期內完成相應的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以上的人員須在專業期刊發表論文,向本專業的評審委員會評委提交評審材料,經過本專業的專業評委來確定其是否具備高一級職稱資格。
3、國家統一考試(以考代評)
“以考代評”是指,在全國已實施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資格統一考試實行以考代評的系列,不再進行相應系列(專業)和級別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評審工作,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一律參加考試獲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
實施“以考代評”的系列有:衛生、會計、審計、統計、經濟、計算機軟件、翻譯、出版、土建。
4、職業資格對應職稱
目前我國多個省份已經確定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關系,有這些證書的朋友可以代替相應等級的職稱進行聘任和申報下一級職稱。
職稱評審的意義
通過職稱評審,可以促使專業技術人員不斷學習和進步,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同時也可以激勵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承擔工作責任,推動工作的發展和進步。并且,職稱評審可以為用人單位提供參考依據,幫助其了解申報人員的專業能力和水平,為選人用人提供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