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在國際承包業務中使用時,是由承包人通過銀行向業主提供。保證書規定,如申請人不履行他與受益人訂立的合同的義務,不將受益人預付、支付的款項退還或還款給受益人,則由銀行向受益人退還該款項。
預付款保函在貿易合同中還可以稱為定金保函,是承包人要求銀行向業主(發包人) 出具的保證業主所支付的工程預付款用于實施項目的一種信用函件。預付款保函除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于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易等業務
預付款保函的另一個風險是保函的生效時間先于承包商收到的預付款,承包商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業主已經沒收預付款保函而承包商未收到預付款。
還有一種可能的風險,就是預付款已經扣還完畢,而預付款保函沒有及時撤銷,讓業主有機可乘,留下沒收保函之機。
預付款保函的期限由雙方共同商定。
預付款一般逐月按工程進度從工程支付款中扣還,而預付款保函的金額將逐月地相應減少,開具保函時應注意寫明。
當承包商在規定的時間內還清預付款項后,業主就需退還預付款保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