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條件
(一)在中國歷史或行業歷史上有標志性意義,見證了本行業在世界或中國的發端、對中國歷史或世界歷史有重要影響、與中國社會變革或重要歷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關,具有較高的歷史價值。
(二)具有代表性的工業生產技術,反映某行業、地域或某個歷史時期的技術創新、技術突破等重大變革,對后續科技發展產生重要影響,具有較高的科技價值。
(三)具備豐厚的工業文化內涵,對當時社會經濟和人文發展有較強的影響力,反映了同時期社會風貌,在社會公眾中擁有強烈的認同和歸屬感,具有較高的社會價值。
(四)規劃、設計、工程代表特定歷史時期或地域的工業風貌,對工業后續發展產生重要影響,具有較高的藝術價值。
(五)老工業城市、大運河沿線、黃河沿線、革命老區的工業遺產項目優先推薦。
(六)具備良好的保護和利用工作基礎。
申報程序
1.按屬地原則申報國家工業遺產。遺產所有權人為申報主體,填寫《國家工業遺產申請書》,經當地縣級或市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向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有關中央企業直接向集團公司總部提出申請。
2.省級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集團公司總部負責組織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明確推薦順序,擇優確定推薦名單。
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數量不超過5項,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中央企業推薦數量不超過2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