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廢油的利用一般分為三個步驟:凈化、精制、再煉制。目前的利用處理方式主要以凈化為主,除去廢油中的水。一般懸濁雜質和以膠態穩定分散的機械雜質,處置對象絕大多數為汽修企業及機械加工企業產生的廢機油、廢潤滑油等。再經過精制和再煉制過程,將凈化后的產品(如燃料油、潤滑脂等)作為加工油類產品的原輔料,生產其他產品。
廢油的回收利用大多采用物理方法,通過蒸餾、壓濾、過濾等工序將廢油與水和雜質分離,生產出達到或接近某種工業用油品質的礦物油。
食用廢油回收需要有政府核發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廢棄油脂處置證、廢棄油脂準運證。各個地方可能規定不太一致,可以在當地工商局和環保局咨詢。
餐廚廢油回收利用的背景、意義 :
國家衛生部、工商總局、環保總局和建設部2002年聯合頒布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的規定》中明確規定,廢棄食用油脂是指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動植物油脂,包括油脂使用后產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餐飲業廢棄油脂以及含油脂廢水經油水分離器或者隔油池分離后產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
例如:煎炸廢油、工業豬皮雜碎熬制的非食用豬油、泔水油、油煙機排放的廢油脂等。餐廚廢油是指食品加工單位、飲食經營單位、單位食堂等餐廚垃圾產生單位(包括個體工戶)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動植物油,俗稱地溝油、潲水油、下腳油等。
餐廚廢油的無序排放不僅對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嚴重的是可能被不法份子加工處理,重新投入食品市場,威脅食品安 全。因此,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的餐廚廢油管理辦法和完善的餐廚廢油回收利用體系,有效保障食品安 全,保護環境,實現資源的有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