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指具有從事工程系統操作、設計、管理、評估能力的人員。工程師的稱謂,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學其中一個范疇持有專業性學位或相等工作經驗的人士。
工程師(Engineer)和科學家(Scientists)往往容易混淆。科學家努力探索大自然,以便發現一般性法則(General principles),工程師則遵照此既定原則,從而在數學和科學上,解決了一些技術問題。科學家研究事物,工程師建立事物。科學家探索世界以發現普遍法則,但工程師使用普遍法則以設計實際物品。
助理工程師
1.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本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4.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2年;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助理職稱: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3)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4)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學歷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同時應具備員級職務。
高級職稱:
(1)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3)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人員,還必須遵紀守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在本專業崗位上做出顯著成績,且具備相應的專業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