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實操培訓班_發票丟失了怎么辦?
會計的日常工作還是很瑣碎的,不僅要做賬還要整理保存好各種發票,但是日常總會有照顧不到的時候,那么,如果會計發票丟失,我們應該怎么做呢?
上元會計想跟大家說,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31條規定:需要在發現丟失當天,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聲明作廢。當然除了報告稅務機關和登報以外,上元會計還要提醒大家,會計應當注意取得替代的憑證留存備查。
那么上元會計根據上述情況,總結出以下幾種情況和提出相關的解決方案:
1. 購買方丟失已經開好的發票,用未丟失聯次的復印件入賬留存,還需要取得開票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證明上需要寫發票號碼、金額及內容,經領導簽字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2. 員工丟失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經單位負責人、會計主管簽字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3.開票方剛開好的發票所有聯次都丟了,除了報告稅務機關并登報以外,會計需要在系統里作廢丟失發票,并重新開具給對方。
但是要注意,上元會計想要跟大家說丟失發票不僅影響納稅信用評價,稅務機關還可以發票丟失單位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所以說丟失發票這么麻煩,大家還是要好好看護你的發票哦!之后如果遇到什么問題也可以來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