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細則 取得四級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試驗活動。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 2、 注冊資本、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3、技術負責人、負責人具有3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試驗管理工作的經歷,具有電力相關專業初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 4、專業技術及經濟管理人員10人以上,其中電力相關專業工程技術人員4人以上 5、持進網作業許可證電工6人以上,其中高壓電工2人以上,特種電工3人以上 6、健全有效的生產組織和制度,依法開展培訓工作,管理人員1人以上 7、固定經營場所總面積400平方米以上,各類專業試驗室和試驗35千伏以上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試驗設備 8、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法律依據: 《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規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9號)第十一條 申請電力業務許可證的,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 2、具有與申請從事的電力業務相適應的財務能力; 3、生產運行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具有3年以上與申請從事的電力業務相適應的工作經歷,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或者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根據規定整理資質辦理需要的條件如下: 一、符合國家規定,依照法定程序批準設立的機構; 二、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實體;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從事通信工程建設監理所需的計算機、儀器、儀表等設備; 四、符合所申請的通信建設監理企業資質等級標準。
電力資質辦理資格申請新 當你申請電力時,不能只盯著15年的資質標準,而是要了解的法規,例如: (1)在第226號文件發布后,專業人員在資質升級過程中不再進行評估; (2)一些省份(如四川地區)發布政策并開始網上申請,他們不再要求公司提供紙質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