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天府新區行政審批局關于公司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準予登記;東部新區辦理出版物零售單位設立審批
天府新區如何辦理審批圖書經營許可證零售批發設立申請的流程;關于龍泉驛區出版物批發企業核發指南
申請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出版管理條例》《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經審核,核批準予登記(變更,延續,注銷)申請。
適用范圍:
成都市天府新區華陽街道,萬安街道,興隆街道,正興街道,煎茶街道,籍田街道,新興街道,太平街道,永興街道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企事業單位,外資,內資;
設定依據:1.《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從事報紙,期刊,圖書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經縣級以上出版行政部門批準,核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后方可從事出版物的零售業務;2.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需要增加出版物零售,出版物許可證屬于后置審批許可。
申請流程: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成都市天府新區政務服務中心行政審批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后受理;
(2)成都市天府新區行政審批局行政許可科審查場地,設備,相關材料。
(3)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由天府新區行政審批局頒發《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告知。
(4)領取《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請嚴格按照《出版管理條例》《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有關要求進行相關出版物零售經營活動;
內部審批:
1.窗口受理;2.經辦人登記初審;3.材料符合;4.制作許可;5.頒證。
申請材料:
1.申請人書面申請,需載明單位名稱,地址,場所名稱,經營性質,經營項目,注冊資金數額和來源;
2.《天府新區出版物零售單位設立申請表》;
3.經營場所的房屋產權證明及租賃協議材料;
4.經營場所地址方位圖及場所內部平面布局;
5.營業執照副本公司類型的要提供公司章程;
6.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免冠照片一寸要兩張;
7.其余需要設立申請機構提供其他材料明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