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龍泉驛區食品經營許可證登記辦事指南;
食品經營許可證登記辦事指南
一、項目名稱:
食品經營許可證設立,變更,注銷,補證,延續登記:
二、實施主體:
成都市龍泉驛區行政審批局
三、許可依據:
《行政許可法》、《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四、工作流程:
(一)“告知承諾制”食品經營許可(范圍):
1.新申請食品經營許可:預包裝食品銷售(含冷藏冷凍食品)、散裝食品銷售(不含冷藏冷凍食品),特殊食品銷售(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其他嬰幼兒配方食品);
2.申請變更許可(限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
3.申請延續許可(限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
4.申請程序流程:書面告知—柜臺遞交申請材料—窗口受理—核準—發照
(二)非“告知承諾制”食品經營許可;柜臺遞交申請材料——窗口受理——將現場核查表交至原受理窗口——核準——發照;
龍泉驛區食品許可證申報材料:
“告知承諾制”食品經營許可申請資料如下:
01,《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02,《申請人承諾書》及《自查表》;
03,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單位食堂需提交單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工地食堂需提交施工單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及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04,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非“告知承諾制”食品經營許可
1.《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2.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單位食堂需提交單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工地食堂需提交施工單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及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設備設施布局是指店面的平面布局俯視圖,在圖中標準店里的設備設施);
4.食品自查,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事故處置等保證食品的規章制度;
5.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同時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成都市食品經營許可證備注事項:
1、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放置地點,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2、申請銷售散裝熟食制品的,應當提交與掛鉤生產單位的合作協議(合同),提交生產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3、在餐飲服務中提供自釀酒的經營者,應提供具有資質的食品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對成品性的檢驗合格報告;
4、需核驗申請書中填寫的從業人員基本情況,健康證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核發食品經營許可證所涉及的法規責任: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有關法律責任如下:
第四十六條:許可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的,由縣級以上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給予警告,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第四十七條件: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有原發證的食品監督管理部門撤銷許可,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被許可人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第五十條:被吊銷經營許可證的食品經營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管理人員。
登記注冊食品經營許可證審核成都范圍:金牛區,成華區,錦江區,武侯區,高新區,青羊區,溫江區,新津區,新都區,郫都區,雙流區,天府新區,東部新區,青白江區,高新西區,高新南區,大邑縣,蒲江縣,金堂縣,邛崍市,崇州市,簡陽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