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車記錄儀退運的原因
1、質量不合格,且雙方達成書面退運協議;
2、貨物的型號與購貨合同的規定不符,且雙方達成書面退運協議;
3、錯發、錯運而造成的溢裝、漏卸而退運的貨物;
4、海關按國家規定責令退運的貨物。
二、行車記錄儀退運資料
1、出口報關單
2、裝箱單、Invoice、合同
3、退運協議(收貨人加國外簽的全英文)
4、接收證明(國外同意接收全英文)
5、報關、報檢委托書各兩份
6、情況說明,寫兩份一份給海關,另一份給商檢
三、行車記錄儀退運流程
1、先去機場換取提貨單;
2、進口清關公司向海關申報;
3、申報企業向海關繳納退運返修保證金(保證金退還時間在6個月之內,逾期不退。);
4、海關放行后,從機場提貨到工廠倉庫;
5、貨物到廠后,企業需要及時返工修理,自進口申報之日開始6個月內,必須再把此部分貨物重新訂艙向海關申報發給客戶;
6、海關出口申報放行后,清關企業可以向海關申請退還保證金;
7、企業收到海關直接退到公司賬戶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