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顧問處承辦下列業務:
①檢查會計賬目,提出查帳報告書;
②設計財務會計制度,指導制度的執行;
③為有關財務會計問題的咨詢,提供建議和意見;
④代辦申報所得稅、申請專利權、企業成立及變更的登記、債權債務的清理、企業的解散清算等事項;
⑤參與擬訂公司章程、經濟合同、協議、契約及有關財務會計的各種文件等事項;
⑥在發生經濟糾紛、經濟案件時,擔任代理人,參加調解、仲裁等工作;
⑦擔任委托單位的常年會計顧問,辦理上列各項業務。
根據有關部門頒布的《關于注冊會計師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實行許可證管理的暫行規定》,注冊會計師必須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執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方可從事對公開發行和交易股票的企業、證券經營機構和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會計報表審計、凈資產驗證、咨詢服務等證券相關業務。
審計報告是對注冊會計師審計任務完成情況及其結果所做的總結,它可以表明審計工作的質量并明確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因此,審計報告可以對審計工作質量和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起證明作用。通過審計報告,可以證明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是否實施了必要的企業虧損審計程序,是否以審計工作底稿為依據發表審計意見,發表的審計意見是否與被審計單位的實際情況相一致,審計工作的質量是否符合要求。通過審計報告,可以證明注冊會計師審計責任的履行情況。
由于會計業務的處理及財務報表的編制日趨復雜,財務報表使用者因缺乏會計知識而難以對財務報表的質量做出評估,所以他們要求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的質量進行鑒證。
會計師事務所的從業人員一般是由有一定會計水平的、通過考核取得相應會計證書的會計師,一般負責的工作室審計、會計、咨詢、稅務等方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