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業申報需要的材料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
二、高新企業認定的程序
1、企業自我評價。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第十條的規定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2、網上注冊、申報。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進行注冊登記,并按要求在網上填寫申報材料;
3、稅務審核。企業將申報材料報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主管稅務部門審核,由主管稅務部門在企業基本信息表上蓋章;
4、地方初審。各市科技局會同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對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形成初審意見;
5、報送材料。各市認定工作機構須正式行文上報材料。上報文件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格式見附件3)須加蓋科技局、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公章,連同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一式二份),由各市科技局在材料報送截止時間前,統一報送至省政務中心科技廳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