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溫、防水、裝飾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符合設計要求。
6.2.2 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險品應按計劃限量進場。進場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庫房內,露天存放時,應分類成垛堆放,垛高不應超過 2m,單垛體積不應超過 50m3,垛與垛之間的小間距不應小于 2m,且應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覆蓋;易燃易爆危險品應分類專庫儲存,庫房內應通風良好,并應設置嚴禁明火標志。
6.2.3 室內使用油漆及其有機溶劑、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揮發產生易燃氣體的物資作業時,應保持良好通風,作業場所嚴禁明火,并應避免產生靜電。
6.2.4 施工產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應及時清理。
條文說明
6.2.1 在建工程所用保溫、防水、裝飾、防火、防腐材料的燃燒性能等級、耐火極限應符合設計要求,既是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的要求,也是減少施工現場火災風險的基本條件。本條為強制性條文。
6.2.2 控制并減少施工現場可燃材料、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量,規范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管理,是預防火災發生的主要措施。
6.2.3 油漆由油脂、樹脂、顏料、催干劑、增塑劑和各種溶劑組成,除無機顏料外,絕大部分是可燃物。油漆的有機溶劑(又稱稀料、稀釋劑)由易燃液體如溶劑油、苯類、酮類、酯類、醇類等組成。油漆調配和噴刷過程中,會大量揮發出易燃氣體,當易燃氣體與空氣混合達到 5%的濃度時,會因動火作業火星、靜電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災事故。乙二胺是一種揮發性很強的化學物質,常用作樹脂類防腐蝕材料的固化劑,乙二胺揮發產生的易燃氣體在空氣中達到一定濃度時,遇明火有爆炸危險。冷底子油是由瀝青和汽油或柴油配制而成的,揮發性強,閃點低,在配制、運輸或施工時,遇明火即有起火或爆炸的危險。因此,室內使用油漆及其有機溶劑、乙二胺、冷底子油或其他可能產生可燃氣體的物資,應保持室內良好通風,嚴禁動火作業、吸煙,并應避免其他可能產生靜電的施工操作。本條為強制性條文。
4.3.1 在建工程作業場所的臨時疏散通道應采用不燃、難燃材料建造,并應與在建工程結構施工同步設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畢的水平結構、樓梯。
4.3.2 在建工程作業場所臨時疏散通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耐火極限不應低于 0.5h。
2 設置在地面上的臨時疏散通道,其凈寬度不應小于 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畢的水平結構、樓梯作臨時疏散通道時,其凈寬度不宜小于 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設置在腳手架上的臨時疏散通道,其凈寬度不應小于 0.6m。
3 臨時疏散通道為坡道,且坡度大于 25°時,應修建樓梯或臺階踏步或設置防滑條。
4 臨時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確需采用時,應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5 臨時疏散通道的側面為臨空面時,應沿臨空面設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防護欄桿。
6 臨時疏散通道設置在腳手架上時,腳手架應采用不燃材料搭設。
7 臨時疏散通道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識。
8 臨時疏散通道應設置照明設施。
4.3.3 既有建筑進行擴建、改建施工時,必須明確劃分施工區和非施工區。施工區不得營業、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區繼續營業、使用和居住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施工區和非施工區之間應采用不開設門、窗、洞口的耐火極限不低于 3.0h 的不燃燒體隔墻進行防火分隔。
2 非施工區內的消防設施應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應保持暢通,并應落實日常值班及消防管理制度。
3 施工區的消防應配有專人值守,發生火情應能立即處置。
4 施工單位應向居住和使用者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設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時應組織疏散演練。
5 外腳手架搭設不應影響疏散、消防車正常通行及滅火救援操作,外腳手架搭設長度不應超過該建筑物外立面周長的 1/2。
4.3.4 外腳手架、支模架的架體宜采用不燃或難燃材料搭設,下列工程的外腳手架、支模架的架體應采用不燃材料搭設:
1 高層建筑。
2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
4.3.5 下列防護網應采用阻燃型防護網:
1 高層建筑外腳手架的防護網。
2 既有建筑外墻改造時,其外腳手架的防護網。
3 臨時疏散通道的防護網。
4.3.6 作業場所應設置明顯的疏散指示標志,其指示方向應指向近的臨時疏散通道入口。
4.3.7 作業層的醒目位置應設置疏散示意圖。
不同類型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其工作原理、控火效果等均有差異。因此,應根據設置場所的火災特點、環境條件來確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選型。
一、濕式系統工作原理濕式系統在準工作狀態時,由消防水箱或穩壓泵、氣壓給水設備等穩壓設施維持管道內充水的壓力。發生火災時,在火災溫度的作用下,閉式噴頭的熱敏感元件動作,噴頭開啟并開始噴水。此時,管網中的水由靜止變為流動,水流指示器動作送出電信號,在報警控制器上顯示某一區域噴水的信息。由于持續噴水泄壓造成濕式報警閥的上部水壓低于下部水壓,在壓力差的作用下,原來處于關閉狀態的濕式報警閥自動開啟。此時壓力水通過濕式報警閥流向管網,同時打開通向水力警鈴的通道,延遲器充滿水后,水力警鈴發出聲響警報,壓力開關動作并輸出啟動供水泵的信號。供水泵投入運行后,完成系統的啟動過程。
適用范圍:濕式系統是應用為廣泛的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適合在環境溫度不低于4℃并不高于70℃的環境中使用。低于4℃的場所使用濕式系統,存在系統管道和組件內充水冰凍的危險;高于70℃的場所采用濕式系統,存在系統管道和組件內充水蒸氣壓升高而破壞管道的危險。
二、干式系統工作原理干式系統在準工作狀態時,由消防水箱或穩壓泵、氣壓給水設備等穩壓設施維持干式報警閥入口前管道內充水的壓力,報警閥出口后的管道內充滿有壓氣體(通常采用壓縮空氣),報警閥處于關閉狀態。發生火災時,在火災溫度的作用下,閉式噴頭的熱敏感元件動作,閉式噴頭開啟,使干式閥出口壓力下降,加速器動作后促使干式報警閥迅速開啟,管道開始排氣充水,剩余壓縮空氣從系統處的排氣閥和開啟的噴頭處噴出,此時通向水力警鈴和壓力開關的通道被打開,水力警鈴發出聲響警報,壓力開關動作并輸出啟泵信號,啟動系統供水泵;管道完成排氣充水過程后,開啟的噴頭開始噴水。從閉式噴頭開啟至供水泵投入運行前,由消防水箱、氣壓給水設備或穩壓泵等供水設施為系統的配水管道充水。
適用范圍:干式系統適用于環境溫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場所。干式系統雖然解決了濕式系統不適用于高、低溫環境場所的問題,但由于準工作狀態時配水管道內沒有水,噴頭動作、系統啟動時必須經過一個管道排氣充水的過程,因此會出現滯后噴水現象,不利于系統及時控火滅火。
三、預作用系統工作原理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時,由消防水箱或穩壓泵、氣壓給水設備等穩壓設施維持雨淋閥入口前管道內充水的壓力,雨淋閥后的管道內平時無水或充以有壓氣體。發生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開啟雨淋報警閥,配水管道開始排氣充水,使系統在閉式噴頭動作前轉換成濕式系統,并在閉式噴頭開啟后立即噴水。
適用范圍:預作用系統可消除干式系統在噴頭開放后延遲噴水的弊病,因此預作用系統可在低溫和高溫環境中替代干式系統。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時,嚴禁管道漏水,嚴禁系統誤噴的忌水場所,應采用預作用系統。
四、雨淋系統工作原理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時,由消防水箱或穩壓泵、氣壓給水設備等穩壓設施維持雨淋閥入口前管道內充水的壓力。發生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或傳動管控制,自動開啟雨淋報警閥和供水泵,向系統管網供水,由雨淋閥控制的開式噴頭同時噴水。
適用范圍:雨淋系統的噴水范圍由雨淋閥控制,因此在系統啟動后立即大面積噴水。因此,雨淋系統主要適用于需大面積噴水、快速撲滅火災的特別危險場所。火災的水平蔓延速度快、閉式噴頭的開放不能及時使噴水有效覆蓋著火區域,或室內凈空高度超過一定高度,且必須迅速撲救初期火災的,或屬于嚴重危險級Ⅱ級的場所,應采用雨淋系統。
五、水幕系統工作原理系統處于準工作狀態時,由消防水箱或穩壓泵、氣壓給水設備等穩壓設施維持管道內充水的壓力。發生火災時,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開啟雨淋報警閥組和供水泵,向系統管網和噴頭供水。
適用范圍:防火分隔水幕系統利用密集噴灑形成的水墻或多層水簾,可封堵防火分區處的孔洞,阻擋火災和煙氣的蔓延,因此適用于局部防火分隔處。防護冷卻水幕系統則利用噴水在物體表面形成的水膜,控制防火分區處分隔物的溫度,使分隔物的完整性和隔熱性免遭火災破壞。
1、《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16-2006
2、《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 50045-2005
3、《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 GB 50222—95(2001年修訂版)
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084-2005
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 GB50116-98
6、《氣體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370-2005
7、《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 GB50067-97
8、《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GB50098-98
9、《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 GB 50140-2005
10、《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303-2002
11、《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 GB50300-2001
12、《建筑給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42-2002
13、《建筑電氣安裝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 GB50303-2002
14、《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61-2005
1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166-92
16、《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 GB50084-2005
17、《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50045-2005
18、《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GB50339-2003
19、《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35-97
20、《現場設備工業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36-98
21、《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63-2007
22、《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2006
23、《建筑施工檢查標準》 JGJ59-99
24、《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 JGJ46-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