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圖
2、報消防部門審批
3、出審核意見
4、出同意施工意見
5、審核原件報建設單位存檔
6、工程施工
7、工程調試
8、專業單位檢測,出檢測報告
9、報審核單位驗收,現場驗收
10、竣工移交甲方
一、消防施工前準備:
⑴ 在施工前應認真并熟悉設備安裝平面圖、接線圖、系統圖。
⑵ 安裝人員應熟悉相關設計、施工及驗收規范。
二、鋼管內穿線、布線、校線
⑴ 工藝流程:
選擇導線→掃管→放線→導線與導線的綁扎→帶護口→穿線→導線接頭→包扎→線路檢查絕緣搖測
⑵ 在管道內穿線應在建、構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結束后進行。在穿之前,應先將管道內的積水和雜物清除干凈。要求埋管到位,引線暢通,否則向甲方報告,辦理洽商。
⑶ 管內掃管穿帶線:管內掃管穿帶線其目的是檢查管路是否暢通、準確,清掃管內積水和雜物,用空壓機吹掃后,用棉布條兩端牢固的綁扎在帶線上來回拖拉。穿線時須放適量滑石粉,以便線路滑行。
⑷ 穿線、布線前,根據設計圖紙要求選擇導線型號,應對導線的電纜種類、電壓等級及是否有斷線進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 不同系統、不同電壓等級、不同電流類別的線路,不應穿在同一管內或線槽的同一槽孔內。
⑹ 導線在管內,不應有接頭或扭結。導線的接頭,應在接線盒內焊接或用端子箱連接。導線外徑總截面不應超過管內面積的40%。
⑺ 不同用途的導線,應采用不同顏色加以區分,但同種用途的導線顏色應一致。
⑻ 管路穿線前,應首先檢查各個管口的護口是否齊整,如有遺漏或破損,均就地補齊和更換。
⑼ 管線經過建筑物的變形縫(伸縮縫、沉降縫、抗震縫等),應采取補償措施,導線跨越變形縫的兩側應固定,并留有適當的余量,一般為15~20 m。
⑽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導線敷設后,應對每個回路導線用500V的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其對地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20MΩ。
⑾ 外圍設備及主機外接線預留長度:
① 探測器底座外接導線預留長度不小于15cm;
② 手動報警按鈕,消火栓按鈕,模塊等預留長度不小于10cm;
③ 進入主機的導線及電纜芯,應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⑿ 線路檢查及絕緣檢測:本系統導線敷設完畢后,管內穿線結束后,應按規范及質量驗評標準進行自檢互檢,不符合規定時應立即糾正,檢查導線的規格和根數,檢查無誤后再進行絕緣檢測。其絕緣電阻值應符合規范和設計規定的要求。應對每個回路的導線用500V的兆歐表測量絕緣電阻,其對地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20MΩ,待所有回路校線全部完成,即可進入設備安裝階段。
聯調前應具備如下條件:
① 火災報警系統設備調試完成。
② 各連鎖控制對象獨立系統調試完成,各子系統正常運轉。
③ 模擬各主要部位火災等信號,按照編制的邏輯順序模擬。
④ 在調試過程中應按照公安部頒發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安裝規范》,深入檢查各部件和設備安裝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在各種設備系統聯接與試運轉過程中,應由有關廠家參加協調,進行統一調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做好詳細的統調記錄。
⑤ 報警系統的調試,應分別對各種探測器,集中(區域)報警控制器,火災報警裝置和消防控制設備等逐個進行單機通電檢查,正常后方可進行系統的調試。
⑥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通電后,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火災報警控制器通用技術條件》的有關規定及要求,對報警控制器進行下列功能檢查:
A 火災報警自檢功能;
B 消音、復位功能;
C 故障報警功能;
D 火災優先功能;
E 報警記憶功能;
F 電源自動切換和備用電源的自動充電功能;
G 備用電源的欠壓和過壓報警功能。
⑧ 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主電源和備用電源,其容量應分別符合現行有關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在備用電源連續充放電三次后,主電源和備用電源應能自動切換。
⑨ 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的抽驗,應按實際數量的10%~20%抽驗聯動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⑩ 通風空調和防排煙設備(包括風機和閥門)的抽驗,應按實際安裝數量10%~20%抽驗聯動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11 消防電梯的檢驗應進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動控制功能檢驗,其控制功能、信號均應正常。
○12 火災事故廣播設備的檢驗,應按實際安裝數量的10%~20%進行下列功能檢驗:
○A 消防控制室選層廣播;
○B 共用的揚聲器強行切換試驗;
○C 備用擴音機控制功能試驗。
○D 上述控制功能應正常,語音應清楚。
○13 消防通訊設備的檢驗,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消防控制室與設備間所設的對講電話進行1~3次通話試驗;
○B 電話插孔按實際安裝數量的5%~10%進行通話試驗;
○C 消防控制室的外線電話與“119臺”進行1~3次通話試驗。
○D 上述功能應正常,語音應清楚。
○14 應采用專用的檢查儀器對探測器逐個進行試驗,其動作應準確無誤;
○15 應分別用主電源和備用電源供電,檢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各項控制功能和聯動功能;配合消火栓、屋頂水箱、送排煙系統、消防電梯等各個專業進行總體試運轉。
○16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在連續運行120h無故障后,按國家現行標準、規范規定填寫調試報告。
噴頭安裝
1 噴頭安裝應在系統試壓、沖洗合格后進行。
2 噴頭安裝時宜采用專用的彎頭、三通。
3 噴頭安裝時,不得對噴頭進行拆裝、改動,并嚴禁給噴頭附加任何裝飾性涂層。
4 噴頭安裝應使用專用扳手,嚴禁利用噴頭的框架施擰;噴頭的框架、濺水盤產生變形或釋放原件損傷時,應采用規格、型號相同的噴頭更換。
5 當噴頭的公稱直徑小于10 mm時,應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裝過濾器。
6 安裝在易受機械損傷處的噴頭,應加設噴頭防護罩。噴頭濺水盤高于梁底、通風管道腹面的垂直距離
7 噴頭安裝時,濺水盤與吊頂、門、窗、洞口或墻面的距離應符合設計要求。
8 當噴頭濺水盤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寬度小于1.2 m的通風管道腹面時,噴頭濺水盤高于梁底、通風管道腹面的垂直距離應符合表5.2.8的規定。
9 當通風管道寬度大于1.2 m時,噴頭應安裝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10 當噴頭安裝在不到頂的隔斷附近時,噴頭與隔斷的水平距離和小垂直距離應符合表5.2.10 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