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結構變亂的產生,存在多樣性和復雜性,一方面鋼結構先天性缺點的存在,如鋼結構耐火性及耐腐蝕性差:另一方面人們在設計、建造、安裝、利用階段存在的一系列問題,致使產生變亂的隱患。
鋼結構變亂的分類有多種體例,如按變亂產生時候分類,分為施工期和使用期;如按變亂性質分類,分為材質變亂、變形變亂、脆性斷裂變亂、委靡粉碎變亂、失穩粉碎變亂、銹蝕變亂、火警變亂和傾圮變亂。
實際上國家規范和技術文件都并沒有重鋼一說,為區別輕型房屋鋼結構,也許稱一般鋼結構為'普鋼'更合適。因為普通鋼結構的范圍很廣,可以包含各種鋼結構,不管荷載大小,甚至包括輕型鋼結構的許多內容,輕型房屋鋼結構技術規程只是針對其'輕'的特點而規定了一些更具體的內容,而且范圍只局限在單層門式剛架。
輕鋼也是一個比較含糊的名詞,一般可以有兩種理解。一種是現行《鋼結構設計規范》(GBJ17-88)中第十一章'圓鋼、小角鋼的輕型鋼結構',是指用圓鋼和小于L45*4和L56*36*4的角鋼制作的輕型鋼結構。
反變形法:構件在焊接前,應根據被焊金屬構件情況判斷。在焊后冷卻時,發生變形的方向和收縮量,將焊件預先向相反方向彎曲或斜置,焊接后由于本身收縮變形,恰好恢復到預定的形狀位置。即可達到防止焊接變形與減少焊接應力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