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經濟師(中級職稱): 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 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 中專(高中)畢業; 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建筑職稱是指從事建筑專業技術水平所達到的程度的技術職務的稱謂,即職稱。是由當地的勞動人事部門定期評審的,可以自己申請,單位申報,當地的勞動人事部門集中評審公示。 技術職務可以分初級、中級和高級之分。一般先從初級申報,初級可以分技術員和助理工程師;中級就是工程師;而高級可分副高級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之分,專業職稱評審時需提供身份證明、畢業證、工作簡歷、專業論文、計算機及外語等級考試合格等證明材料。
對專業知識的要求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發)的精神,工程技術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確定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凡申報土建施工、道路與橋梁施工、水務建筑施工、裝飾裝修施工、公用設備安裝五專業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需取得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前兩年(2009或2010年)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專業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績。
對學歷和資歷要求 申報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 (2)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3)本科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4)專科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 (5)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取得助師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滿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專學歷,并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