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工程師職稱評審 非公有制建筑企業工程師職稱評審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提高非公有制建筑領域職工待遇,彌補企業無人才評定機制,保障員工權益,幫助企業在員工職級聘用時,對所聘人員提供衡量標準,并使具備能力的人員切實得到企業及社會認可,得到與公有制企業相同社會地位。各省人事廳開展職稱評審工作。
建筑類職稱評審是一個公有制建筑企業或建筑類相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它是對一個人的技術水平、熟練程度、工作實績等業務技術方面的評價。對一個人來說,職稱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身份、地位的象征。現階段,技術職稱是人們領取工資、享受待遇的依據。職稱是體現能者多勞、多勞多得的主要體現。
對專業知識的要求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發)的精神,工程技術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確定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凡申報土建施工、道路與橋梁施工、水務建筑施工、裝飾裝修施工、公用設備安裝五專業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需取得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全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前兩年(2009或2010年)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專業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績。
對學歷和資歷要求 申報人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畢業; (2)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3年; (3)本科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5年; (4)專科畢業后,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7年; (5)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取得助師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滿4年; (6)1982年底前取得中專學歷,并從事所申報專業工作滿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