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商標注冊簡介
申請人辦理各種商標注冊事宜有兩種途徑:一是直接到香港知識產權署辦理,需提供一個香港的地址做為收件地址;二是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代理。
二、香港商標類別
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共有45個類別,可進行大類申請,其中商品34個類別、服務11個類別。指定使用在商品上的商標為商品商標,指定使用在服務上的商標為服務商標。
三、香港商標申請所需資料
1、以法人申請,附《營業執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1 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1份;
2、申請人的詳細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國籍以及詳細地址、郵編,聯系方式;
3、電子版商標標樣,要求為清晰的JPG檔,小于“200KB”,像素介于“400x400--1500x1500”之間(如黑白申請則提供黑白LOGO,彩色申請則需提供彩色及黑色LOGO)。如您在設計方面有困惑,登尼特知識產權中心就是您的有力幫手,我們可以提供商標設計、商標修改、品牌策劃服務。
4、商品名稱和類別(一個類別下一份錢可以選10個小產品,超出一個另外增加費用)。
四、香港商標申請流程
1、提交申請
商標注冊處收到注冊申請表格(表格T2或T2A)后,我們會發出收據及通知你有關申請編號。
2、檢查申請的不足之處
商標注冊處在審查有關申請前,會先詳細檢視申請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內須填寫的部分是否已經填妥、有關資料是否正確、所需資料是否不全。
如資料不全,商標注冊處會要求申請人于注冊處通知書之日起的兩個月內補救有關不足之處。 非常輕微的修訂(如貨品類別的編號),不會影響提交申請的日期,但較重要的修訂(如沒有提交有關商標的圖示), 則會對提交申請日期有影響。此外,重大的改動(如改動商標的圖示)一律不會接受。如一切妥當,申請程序會進入下一階段(檢索及審查)。
3、檢索及審查
完成檢查申請的不足之處并確定所有資料備妥后,商標注冊處會翻查商標記錄,以確定在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是否有其他商戶已經注冊或申請注冊相同或類似的商標。
商標注冊處會同時查核有關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條例》所訂的注冊規定。審查主任隨后會發出書面意見,說明對有關標記的反對和理由,或確定接納有關標記的注冊申請。公布申請商標注冊處接納你的申請后,便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做出公布。
4、第三者反對
任何人均可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閱覽你的商標,并對你的注冊申請提出反對。反對人須在注冊申請公布日期起計的三個月內提交反對通知。作為申請人,你可以撤回你的注冊申請或就反對提交反陳述。雙方均有機會在指定時限內就申請注冊或反對注冊提交證據。商標注冊處收到所有證據后,便會安排雙方出席聆訊,并由聆訊人員作出裁決。如你撤回你的注冊申請或在反對注冊的法律程序中獲判敗訴,你可能需要支付另一方的訟費。
5、注冊
商標注冊處處長接納有關商標的注冊申請后,便會把該商標的詳細資料記入注冊紀錄冊,并向申請人發出注冊證明書。此外,商標注冊處處長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中公布有關的注冊公告。注冊日期會追溯至提交申請當日,換言之,你作為注冊商標擁有人的權利,應由提交申請當日起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