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國際航空協會(IATA)規定,按實際重量與體積重量兩者的定義與國際航空貨運協會規定,貨物運輸過程中計費的重量是按整批貨物的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兩者之中較高的計算。(EMS除外,可不計拋)
實際重量: 是指需要運輸的一批物品包括包裝在內的實際總重量,也稱為毛重。
國際快遞測量與計費重量單位
采用直角卡尺立體測量尺寸。在體積測量中,貨物不規則,有凸(膨)出、變形等情況,按照凸出部分測量長度。為了節省出口成本,請規范包裝:結實、四四方方,不軟不變形。
- 測量時尺寸時,若長度不夠1CM,則按1CM計算;
- 以個0.5KG為首重(或起重),每增加0.5KG為一個續重;
- 21KG以下,以每0.5KG為一個重量單位,不夠0.5KG則按0.5KG計費;
- 21KGS(含)以上,以每1KG為一個重量單位,不夠1.0KG按1.0KG計費;
(EMS除外,都按0.5KG計費,且1件/票貨物不得超過30KG)
電放(TELEX RELEASED):
也就是電報放貨的簡稱。是通過電子報文或者電子信息形式把提單信息發送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貨人可憑加蓋電放章的提單電放件和電放保函進行換單提貨;就是直接讓船公司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貨,而不需要正本提單,只要證明自己是收貨人和被電放人,就可以提貨.優點是方便、快捷,(避免提單遺失的風險)。缺點是發貨人不能控制貨權。
目的港放單:
即放貨的意思;這種放單方式用得少,在以下特殊情況下,會用到此種放單情況:提單遺失,由發貨人寫上保函給船公司或者代理放單給收貨人;提單出得晚了,而貨到了,為了早點提貨,也可以采取保函指示放貨。在沒有特殊情況下,一般不會用此種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