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量保證型
用戶投資,節能服務公司向用戶提供節能服務并承諾保證項目節能效益的合同類型。項目實施完畢,經雙方確認達到承諾的節能效益,用戶一次性或分次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服務費,如達不到承諾的節能效益,差額部分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
注:節能量保證型合同適用于實施周期短,能夠快速支付節能效益的節能項目,合同中一般會約定固定的節能量價格。
混合型
由以上4種基本類型的任意組合形成的合同類型。
目前只有節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可以申請國家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和稅收優惠,應當依據《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附件提供的參考合同簽訂節能效益分享型的節能服務合同。
用能單位經營狀況。包括:產品銷售情況、產品市場占有率、銷售收入、資金周轉等情況。
用能單位資信。重點是考察用能單位的資產/負債情況和銀行信用記錄,了解其以往/當前履行經濟合同的情況。此外,還應設法了解用能單位的法人代表個人誠信情況。
項目投資
合同簽定后,進入了節能改造項目的實際實施階段。由于接受的是合同能源管理的節能服務新機制,用戶在改造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不需要任何投資,公司根據項目設計負責原材料和設備的采購,其費用由ESCO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