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挖、推、裝、運體積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實體積計算,土石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設計)體積計算。不同狀態的土、石方體積分別按“土方體積折算系數表”、“石方體積折算系數表”中相關系數換算。
土石方運輸距離及運輸方式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運距以挖、填區的重心之間直線距離計算,也可按挖方區重心至棄土區重心之間的實際行駛距離計算,或按循環路線的二分之一距離計算,當棄、置土運距>15km時,不再執行定額項目,按社會運輸價計算。 本條主要是解決市政道路工程挖填土石方路基內的移挖作填的運距計算原則,外運棄土和借土填方的運距計算原則,特別是外運棄土和借土填方的往返路線不一致,往返路線有一定的差距時,采用循環路線的二分之一距離計算運距的原則。
土方開挖施工,包括松動、破碎、挖裝、運輸出渣等工序。石方開挖,除松軟巖石可用松土器以鑿裂法開挖外,一般需以爆破的方法進行松動、破碎。人工和半機械化開挖,使用鍬鎬、風鎬、風鉆等簡單工具,配合挑抬或者簡易小型的運輸工具進行作業,適用于小型水利工程。有些灌溉排水溝渠的施工直接使用開溝機,可以一次成形。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土石方開挖,多用機械施工。
回填土每層填土夯實后,應按規范規定進行環刀取樣,測出干土的質量密度;達到要求后,再進行上一層的鋪土。 修整找平:填土全部完成后,應進行表面拉線找平,凡超過標準高程的地方,及時依線鏟平;凡低于標準高程的地方,應補土夯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