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的起火初期。在火災發生初期的時候,這時火勢沒有太大因此這段時間是滅火的黃金時期,改階段的特征是起火的前15分鐘之內,伴隨有很大的煙霧,熱輻射還不是很強的時候。
滅火器可就近取到。基本上現在各個樓層里都會放置有滅火器,但是如果沒人知道滅火器放在那個位置,或者是滅火器拿去年檢維修,還沒來得及填補等一系列的問題,導致我們無法就近取得滅火。這種情況我們就不能擅自處理了,應抓緊時間逃生。
根據《滅火器的維修與報廢》滅火器年檢規定:
1、使用過的滅火器必須送到有滅火器維修許可證的維修單位對滅火器進行檢查,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
2、滅火器不管是否使用過,超過出廠的保質期限時,必須送到滅火器維修單位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3、《1211、干粉、二氧化碳》手提式及推車式滅火器從出廠日起期滿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對滅火器進行水壓試驗等檢查。
4、《機械泡沫、清水》手提式及推車式滅火器從出廠日起期滿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須對滅火器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5、《化學泡沫、酸堿》手提式及推車式滅火器從出廠日起期滿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須對滅火器進行水壓試驗檢查。
6、外觀檢查發現有筒體嚴重銹蝕、筒體嚴重變形、結構不合理、沒有生產廠名稱和出廠年月、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公安消防部門命令禁止銷售和維修等情況的滅火器必須作廢品處理。
多數情況下,干粉滅火器的使用年限是10年,那么沒有使用的干粉滅火器存放了10年依舊可以使用呢?當然不是這樣,因為我們的滅火器一般都在常溫環境下存儲的,每年也都需要進行年檢,對于不合格的滅火器,都需要進行維修或者報廢處理。
種是使用后的滅火器,滅火器使用之后,我們都必須送到取得滅火器維修許可證的單位進行檢查維修,檢查合格之后,便可以更換已經損壞了的零件,重新填裝滅火劑和干粉。
第二種,長期存放的滅火器。滅火器一般情況下,我們是不會使用的以至于一放就是一年之久,對于這種滅火器我們必須送往滅火器年檢單位進行檢測,重新填裝入新的干粉。
第三種,氣壓不足的滅火器。滅火器的頂部一般都有壓力顯示器,指針在綠色的標識上便可以正常的使用,但是當指針處于黃色部分就需要送往維修站進行檢修重新加壓了。
干粉滅火器長期放置一段時間后會出現干粉結塊現象,當我們需要使用的時候就可能導致滅火器不能正常噴射。這通常是滅火器中的干粉過了保質期或者沒有進行適當的保養造成的。當我們遇到這種情況后就需要將滅火器送到有維修滅火器資質的企業進行充氣換粉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