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年限每輛車從買回來就有自己的報廢年限,是國家交通部門指定出的一項制度,即汽車在使用期間,按照車座的數量與使用時期規定的安檢制度。
不過現在我國的私家車報廢年限已經取消了,行駛到60萬公里才會強制報廢。這個政策相對于把愛車保護的很好的私家車車主相對還說還是很合理的。如果不報廢會怎么樣?如果你的愛車已經達到了需要報廢的條件,還在繼續開的話,可以實施強制報廢。《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從2013年5月1日開始施行。
現在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雖然不能進行買賣,但是還可以繼續使用,只要驗車合格,就還可以上路,但是,到了一定年限之后,仍然要走報廢程序,很多車主對報廢的有關流程還不了解,不知道在辦理報廢時需要什么證件。
單位牌照報廢車輛需提供:
①車輛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②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③單位營業執照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④《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加蓋車主公章)。
注:以上資料準備全部一車一份。
報廢車輛在我司場地入庫后,車主可攜上述報廢材料直接至我公司西麗辦公室交接及開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收購發票、領取相應的殘值款項。根據相關規定,現階段我公司報廢車輛的殘值計算以360元/噸為執行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