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保函格式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對于投標保函格式,主要是指投標保函的擔保條件,即:
1. 如果委托人在投標書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
2. 如果委托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收到雇主的中標通知后:
(a) 不能或拒絕按投標須知的要求(如果要求的話)簽署合同協議;
(b) 不能或拒絕按投標須知的規定提交履約保證金,
而雇主指明了產生上述情況的條件,則本行在接到雇主的次書面要求就支付上述數額之內的任何金額,并不需要雇主申述和證實他的要求。
對于上述投標保函格式,投標商在向銀行申請開列時,不得更改。任何更改都將導致廢標。
投標保函是指在招標投標中招標人為保證投標人不得撤銷投標文件、中標后不得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等,要求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時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銀行出具的書面擔保。
投標保函是指在投標中,招標人為防止中標者不簽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損失,要求投標人提供的銀行保函,以保證投標人履行招標文件所規定的義務:
1、在標書規定的期限內,投標人投標后,不得修改原報價、不得中途撤標;
2、投標人中標后,必須與招標人簽定合同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銀行的履約保函。若投標人未履行上述義務,則擔保銀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賠時,須按保函規定履行賠款義務。
工程保函的產品包括投標擔保、履約擔保、預付款擔保、業主支付擔保、農民工工資支付擔保、質量保證金擔保等。工程保證擔保是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引入第三方作為保證人,對工程建設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進行監督并對違約承擔責任,是一種促使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守信履約的風險管理機制。
工程保證擔保是控制工程建設履約風險的一種國際慣例,通過推行工程保證擔保促使建設各方主體樹立誠信守約意識,加強誠信履約的自覺性,形成一種保護守約行為、懲戒違約行為的環境。工程擔保制度的實施,有助于規范合同當事人的履約行為,促進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
履約保函
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人(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的業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倘若履約責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約的規定按期、按質、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約項下的其他業務,銀行將向業主方支付一筆不超過擔保金額的款項。該款項通常相當于合約總金額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