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RoHS指令2.0(2011/65/EU)于2011年7月21日正式生效,取代之前的版本2002/95/EC。2015年6月4日,4項鄰苯經修訂案(EU)2015/863被正式納入RoHS 2.0指令限制清單中。
10項限制物質,將于2019年7月22日正式開始生效實施(RoHS檢測檢測項目及法規要求各均質材料中的含量不得超過以下限值):
1)鉛(Pb):<1000 ppm
鉛通常用于電氣和電子工業中的焊料,鉛酸電池,電子元件,電纜護套和陰極射線管玻璃。
2)汞(Hg):<100 ppm
汞是電氣和電子設備生產中廣泛使用的金屬,主要集中在電池,開關和恒溫器以及熒光燈。
3)鎘(Cd):<100ppm
鎘用于電子設備,汽車電池和顏料。
4)六價鉻(Cr VI)<1000ppm
雖然某些形式的鉻是的,但六價鉻可產生毒性作用。
5)多溴聯苯(PBB):1000ppm
這些是電子和電器中的阻燃劑。它們通過塑料蒸發在室內灰塵和空氣中被發現。
6)多溴聯苯醚(PBDE):<1000 ppm
這些也是電子和電器中的阻燃劑。印刷線路板的燃燒釋放出有毒物質。
7)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1000ppm
這些用于軟化電線上的PVC和乙烯絕緣。
8)鄰苯二甲酸芐基酯(BBP):<1000ppm
這些用于軟化電線上的PVC和乙烯絕緣。
9)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1000ppm
這些用于軟化電線上的PVC和乙烯絕緣。
10)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DIBP):<1000ppm
這些用于軟化電線上的PVC和乙烯絕緣。
自2019年7月22日起,歐盟市場除了醫療設備和監控工具外的電子電氣設備必須實行該強制管控,成員國應確保投放市場的產品,包括其用于維修、再使用、更新其功能或提升其容量的電纜和零配件中,不得含有以上物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