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需要經過面試和筆試兩部分,筆試每年3月、11月各舉行一次。面試每年舉行1—2次,一般在每年1月和5月舉行,具體時間由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確定后公布。
面試和筆試痛過之后再加上普通話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語文老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等各項證明才可以最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得到教師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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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主要分為結構化面試、試講以及答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試講部分,很多考生對試講這一部的教案策劃、板書設計、課堂互動等等都有一些問題
全國統考教師資格面試主要包括三項面試環節,即結構化面試、試講/演示、答辯。
環節一:結構化面試。
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指定面試室。考官從題庫中隨機抽取2個規定問題,考生回答,時間5分鐘;回答規定問題也就是大家比較熟悉的結構化答辯,教師結構化面試題型包括:自我認知、組織管理、情景應變、人際關系、綜合分析等。要答好這類問題需要考生形成一定的思維:一方面需要考生做適當的練習題,積累答題經驗。另一方面就需要考生在答題時注意:以學生為中心,應該本著一切為學生好的原則來處理題目中的問題;其次,強調要當老師的目的,形成“教師思維”,即一切從教師的角度出發去思考問題,處理問題。
環節二:試講。
考生按照準備的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進行試講(或演示),時間10分鐘;試講要注意時間上的控制,不要超時,同時注意課程結構的完整性,要包括導入新課、新課教學、鞏固提高及小結、作業五個環節。
環節三:答辯。
考官圍繞考生試講(或演示)內容和測試項目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5分鐘。答辯環節是考官針對考生的試講進行的追問,一般題量為兩道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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