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環境對經濟增長具有長期正面影響,早已成為現代經濟的基石,影響著企業間的賒銷和賒購、金融產品發行和交易,以及投資者預期。良好的信用對于強化企業治理結構、吸引國外投資以及通過出口以形成相對比較優勢都具有重要影響。從根本上說,信用體系建設已經成為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
為此,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從總體戰略層面提出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構筑誠實守信的經濟社會環境的重大目標,先后提出“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和“建立健全社會征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發布實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以及以電子商務為代表的商業模式的創新,經濟主體之間的信任在經濟決策中的重要價值日益凸顯。對于市場中的微觀企業而言,缺乏信用或失信在相當大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融資行為。我們試想一下,一家企業的失信行為,比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被媒體曝光后,那么市場則更加透明了。企業的失信行為會降低投資者對于該企業公司治理質量和現金流的評估,這將直接導致該企業獲得外部融資的可能性下降。同時,企業失信行為的曝光會提升信貸者的受保護程度,因為此時信貸者有激勵收集更多的企業信息,最終進一步提升企業的透明度。
如何減少企業失信行為?
市場化程度高的地區雖然新增企業失信數量較多,但新增企業失信率相對不發達地區較低。單純就數量來看,經濟發達地區的企業違約數量增長快于不發達地區,但就新增違約企業占比來看發達地區的違約率要遠遠小于不發達地區。這主要是因為完善的市場環境和市場制度發揮了市場無形之手的資源配置作用,通過獎勵守信企業、懲戒違約企業降低了企業違約主觀意愿。
如何減少企業的失信行為?
健全信用約束機制是減少企業失信行為的關鍵舉措。對突出的誠信缺失問題,既要抓緊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又要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懲戒機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同時,要進一步深度探索地區失信聯合懲戒制度,比如在長三角“三省一市”探索試驗制度,取得成效后推廣至全國。
打破信息孤島,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可以降低企業故意違約數量。由于信息孤島存在,企業違約信息地區間不充分互通,企業可以通過轉移地區免除“不誠信懲戒”;部門間信息不充分共享,比如稅收、工商、公安、信貸信息不充分共享,在一個部門的違約不能擴大到其他部門,使得企業“不誠信懲戒”力度不夠。建立線上共享共用的企業信用互聯平臺,對于降低企業違約意義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