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標車是高污染排放車輛的簡稱,是連國Ⅰ排放標準都未達到的汽油車,或排放達不到國Ⅲ的柴油車,因其貼的是黃色環保標志,因此稱為黃標車。黃標車是指未達到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未達到國三排放的柴油車。 如果只粗略區分,可以根據汽車的出廠日期判別,一般2000年以前出廠的汽油車、2008年以前出廠的柴油車屬于黃標車。2010年以后出廠的車輛,尾氣排放一般都能達到國Ⅳ標準。如果有人想檢查自己車輛的尾氣是否達標,可以到二手車交易市場進行測定。
旅游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按現行規定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lO年。延緩報廢使用的旅游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國家取消了私家車‘使用10年’的報廢年限,轉而以60萬公里為標準進行限制,將會大大延長私家車輛的使用壽命……”據介紹,當前我市乃至全國實施的都是1997年修訂的國家《汽車報廢標準》,其中有一條硬性規定就是:“轎車累計行駛50萬公里”或者“使用10年”就要強制報廢。而即將實施的新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則明確規定:“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行駛60萬公里,國家將引導其報廢,無使用年限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