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臺美術的功能隨著不同時代的戲劇發展,根據不同的演出要求而發展。每一項功能的發展又同時孕育著逆反方向的舞臺實踐。如人物造型技藝雖已達較高水平,但已經有人試用不經任何化裝的演員上臺,以本來面貌去扮演角色;也有運用面具或以木偶代替部分演員的實驗性演出;在塑造環境方面,也有人從事于“光臺板”上進行只用演員不用景的“質樸”演出;在舞臺燈光上,還有人嘗試完全以白光代替色光,否定任何氣氛、情調的追求。
運用舞臺燈光設備(如照明燈具、幻燈、控制系統等)和技術手段,隨著劇情的發展,以光色及其變化,顯示環境、渲染氣氛,突出中心人物,創造舞臺空間感和時間感,塑造舞臺演出的外部形象,并提供必要的燈光效果(如風、雨、云、水、閃電)。
舞臺燈光是演出空間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根據情節的發展對人物以及所需的特定場景進行的視覺環境的燈光設計,并有目的將設計意圖以視覺形象的方式再現給觀眾的藝術創作。應該、系統的考慮人物和情節的空間造型,嚴謹地遵循造型規律,運用好手段。
舞臺燈光在現代舞臺演出中的作用:①照明演出,使觀眾看清演員表演和景物形象;②導引觀眾視線;③塑造人物形象,烘托情感和展現舞臺幻覺;④創造劇中需要的空間環境;⑤渲染劇中氣氛;⑥顯示時、空轉換,突出戲劇矛盾沖突和加強舞臺節奏,豐富藝術感染力。有時也配合舞臺特技。
在舞臺上空做兩道頂光,用以照亮人物頂部及部分景物光,選用12臺2KW聚光燈、12臺2KW柔光燈。聚光燈光效強突出人物和物體的特征;柔光燈光照柔和還原人和物體的本質色彩;同時加上調光臺運用編組變化的應用,可以產生不同的燈光效果。
側光位于舞臺兩側,用于刻畫和壓制人物及物體的左右輪廓的暗影區,選用了2KW聚光燈6臺和2KW回光燈6臺。利用聚光燈和回光燈強硬的光斑使輪廓更為突出,更加細膩。
兩道逆光設置于頂光后方,共選用24臺1KW PAR光束燈(筒子燈)和8臺2KW回光燈利用它們強光照明突出了人物和物體的整體輪廓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