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證相當于工商局注冊公司,經營范圍里的(涉及經營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里面的前置許可。
次許可證一般用于旅行社類企業,但是實際情況中,部分涉旅企業也可以申請這個許可證,具體情況根據當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而定。
取得方式(按新注冊旅游企業):
一
1.設立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履歷表及身份證明;
3.企業章程;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5.經營場所的證明;
6.營業設施、設備的證明或者說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人員資質證明。與擬聘用人員訂立的勞動合同,經營管理人員履歷表及身份證明,擬聘用導游人員導游資格證書和IC卡復印件;
9.旅行社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立地縣(市、區)旅游局---審核資料---現場勘查---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起草上報文件
二。縣級旅游局-----上報地級市旅游局---質量管理管理科審核資料,起草批文--召開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是否批準許可
三。質量規范管理科印發批文,印制《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送省旅游局備案、蓋章
四。申請人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和批文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銀行簽定《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存款協議書》,開設質量保證金專用帳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五。申請人持《營業執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存款協議書》復印件、存款憑證復印件、責任保險到市旅游局質量規范管理科備案。市旅游局向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正本,并向社會發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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